TAVAR 獸醫法律改革倡議聯盟
TAIWAN ALLIANCE FOR VETERINARY ACCESS AND REFORM
來源:https://www.tavar.org/progress
兩條路徑目前的階段
行政線
《動物保護藥品管理辦法》草案
逐條審議完畢,待預告
立法線
《動物保護法》、《獸醫師法》、《藥事法》修正草案
一讀付委,待排審
現況摘要
- 舊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》已於 2026 年 4 月 22 日註銷。過渡期間,獸醫師仍可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四條第二項,使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用藥物類別,公告品項為 731 項。
- 取代舊制之《動物保護藥品管理辦法》草案共 11 條,2026 年 7 月 22 日於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研商會議逐條審議完畢。依防檢署規劃,2027 年 1 至 2 月預告,同年 6 月發布。
- 草案已確認之方向包括改採公告制、廢除購藥證明、藥商與藥局雙軌供應及拆零分裝明文化。爭議集中於按月申報義務,抗生素申報範圍於研商會議中保留待議。正式內容以預告草案為準。
- 立法院方面,郭昱晴委員等 19 人提出之《動物保護法》、《獸醫師法》、《藥事法》修正草案,2026 年 6 月 12 日一讀付委,尚待委員會排入審查。本屆立法委員任期至 2028 年 1 月,屆期未完成審查之議案不予繼續審議。
- 2026 年 8 月 6 日立法院座談會作成三項決議,其中要求主管機關依藥品風險程度設計適當之管理強度,並同步研議《獸醫師法》等相關法規之修正方向。
行政線:《動物保護藥品管理辦法》
新辦法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四條第三項授權訂定,屬行政命令。防檢署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開研商會議,草案大體照案通過,以下為會中確認與尚未定案之事項。逐條審議經過見研商會議紀錄。
| 項目 | 現況 |
|---|
| 已確認之改善 | 購藥證明廢除、藥商與藥局雙軌供應、拆零分裝明文化、動物治療機構間得互相轉讓 |
| 主要爭議 | 藥商藥局供應、機構取得、機構使用與耗損庫存三項按月申報;獸醫端於研商會議爭取改為年報未果 |
| 保留待議 | 抗生素申報範圍(全部抗生素或僅限後線使用品項) |
| 「藥物不足」之定義 | 不納入辦法,改由品項公告文字或函釋處理 |
| 後續時程 | 2026 年 9 至 12 月分眾溝通;2027 年 1 至 2 月預告;2027 年 6 月發布 |
《動物保護藥品管理辦法》草案現況立法線:三法修正草案
三案於 2026 年 6 月 10 日印發,6 月 12 日院會一讀付委。付委後尚須經委員會審查、黨團協商及二讀、三讀。另 2026 年 4 月 24 日印發之邱慧洳委員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案與郭昱晴委員等《藥事法》修正案為不同案號。
| 法案 | 案號 | 審查委員會 | 狀態 |
|---|
| 《動物保護法》 | 第 11021811 號 | 經濟委員會 | 一讀付委,待排審 |
| 《獸醫師法》 | 第 11021812 號 | 經濟委員會 | 一讀付委,待排審 |
| 《藥事法》 | 第 11021816 號 |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| 一讀付委,待排審 |
三法修正草案(郭昱晴委員等 19 人提案)行政部門正式表態
- 農業部於 2026 年 5 月 20 日回應 Join 連署案,同意暫緩,並同意納入研議完善配套。
- 衛福部食藥署於 2026 年 6 月 4 日回應同一連署案,未參採刪除人用藥品限制架構之訴求,主張人用藥品轉供動物治療之流程應涵蓋於《動物保護法》及其授權辦法,獸醫師調劑供應由農業部統籌規劃。
時間線
防檢署公聽會表決暫緩原訂 7 月 1 日上路之新制紀錄 →
農業部公告可用於犬貓之人用藥品清單更新為 731 項紀錄 →
農業部與衛福部會銜註銷舊管理辦法紀錄 →
邱慧洳委員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案、郭昱晴委員等《藥事法》修正案同日印發紀錄 →
農業部回應 Join 連署案,同意暫緩並納入研議完善配套紀錄 →
衛福部食藥署回應 Join 連署案,未參採修正《藥事法》之訴求紀錄 →
三法修正草案一讀付委紀錄 →
《動物保護藥品管理辦法》草案研商會議,11 條逐條審議完畢紀錄 →
立法院「健全動物醫療用藥制度」座談會作成三項決議紀錄 →
座談會紀錄函送四機關,要求一週內書面回覆紀錄 →
其他追蹤議題
農業部於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開強化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研商會議,就《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》修正草案研商,正式條文以農業部預告草案為準。會議方向見研商會議紀錄。
資料基礎
本頁依據會議紀錄、立法院議案資料、主管機關書面回應及公告整理,各項細節與出處見所連結之文章。主管機關尚未預告之草案,本頁僅摘要方向,不列逐條條文;正式內容以預告草案及發布條文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