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26/5/23 更新】 農業部 5/20 對 Join 連署案的書面回應中,新增「專案推動小組」與「利害關係人研商機制」兩項制度進展,已補入下方「已知方向」表格。完整拆解見〈半題已答,半題還在:5/20 農業部回應拆解〉。
舊辦法註銷之後,新辦法在哪裡?
4 月 22 日,原訂 7/1 上路的《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》正式註銷。農業部與衛福部隨即宣布,將「滾動修正」、共同研議一套新辦法。
一個月過去,新辦法還沒有預告草案,也沒有上路時間表。但從官方這段時間的公開說明,已經可以拼湊出輪廓。這篇文章整理「目前已知」與「仍待觀察」兩部分。
目前已知的方向
| 面向 | 已知方向 |
|---|---|
| 登錄制度 | 由「核准登錄制」改為「公告制」 — 藥商不需逐案申請,由防檢署主動公告品項。 |
| 藥品供應 | 維持既有公告人用藥品繼續供獸醫師使用;由藥局、藥商雙軌直接供應給獸醫院所。 |
| 購藥證明 | 評估刪除購藥證明須載明飼主身分證字號的要求,降低個資疑慮。 |
| 庫存藥品 | 登錄廢止後、無品質疑慮的合法庫存藥品,研擬清查驗章後可續行販售。 |
| 流向管理 | 短期以藥商運銷紀錄確保供應;中長期由農業部建置系統,與食藥署藥品追蹤系統勾稽。 |
| 推動機制 | 規劃成立「專案推動小組」與「利害關係人研商機制」(農業部 5/20 對 Join 連署案回應新增)— 但成員、範圍、時程未訂。 |
整體看,新辦法的方向是「降低藥商行政負擔、維持藥品供應不中斷」 — 比舊辦法務實。這是值得肯定的進展。
仍待觀察的關鍵問題
但「比舊辦法好」不等於「足夠好」。下面這些問題,新辦法目前都還沒有答案:
| 待觀察問題 | 為什麼重要 |
|---|---|
| 上路時間表 | 官方僅稱「滾動修正」,至今未訂出預告與施行日期 — 過渡期可能無限延長。 |
| 院內備藥法源 | 獸醫院儲備藥品於院內供臨床使用,新辦法能否給出明確法律依據仍未知。 |
| 急救與夜間用藥 | 急救針劑、醫用氧氣等品項,偏鄉與夜間取得問題是否真正解決。 |
| 母法排擠條款 | 行政命令層級無法處理《動保法》第 4 條「藥物不足時」的排擠效應 — 這需要修法。 |
TAVAR 觀點:行政命令補不了母法的洞
我們必須重複一個在〈管理辦法今日正式註銷〉一文就講過的核心判斷:
新辦法再怎麼修,它仍然是一道行政命令。
行政命令的位階低於法律,它沒有辦法改變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4 條第 2 項「藥物不足時」這個母法條件 — 也就是說,它處理不了「排擠條款」這個結構性病灶。新辦法可以讓藥商供貨更順、可以簡化登錄,但只要母法那幾個字還在,獸醫師就還是只能在「藥物不足」的前提下用藥。
行政命令補得了流程,
補不了母法的洞。
這就是為什麼,我們同時盯著兩條線 — 行政線是新辦法的研議進度(這篇文章追蹤的);立法線是《動保法》第 4 條、《藥事法》§50 的修正草案,那才是治本。
新辦法值得期待,但它不是終點。我們會持續更新它的進度。